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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宗贸易与货物进出口
涵盖金属及合金、能源与矿产、化工与工业材料、建筑及五金材料、农产品与食品、消费电子产品、汽车与珠宝制品,以及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
(1) 能源与矿产资源类:金属矿石销售;煤炭及制品销售(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、散煤、煤矸石、煤泥、煤粉、水煤浆、型煤、焦炭、兰炭等);耐火材料销售;选矿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。
(2) 金属及合金材料类:金属结构销售;金属材料销售;紧固件销售;有色金属销售;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;合金钢销售。
(3) 化工及工业材料类:石油制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橡胶制品销售;合成纤维销售;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;塑料制品销售。
(4) 建筑及五金材料类:建筑材料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异型钢材、彩钢瓦、建筑钢结构、消防管件、道路护栏、工业丝网等。
(5) 农产品与食品类:地产中草药(不含中药饮片)购销;食用农产品批发与零售;食品销售;食品贸易。
(6) 消费与电子产品类:家具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;移动通讯设备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品销售。
(7) 汽车与珠宝制品类:汽车零件销售;珠宝首饰零售;金银制品销售。
(8) 国际贸易服务类: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。